温室气体排放配额交易制度适用范围

📅 更新于 2026年8月 📂 矿业与能源法规 ⏱️ 阅读约 7 分钟

哈萨克斯坦是中亚地区第一个建立碳排放交易体系(Система торговли квотами на выбросы парниковых газов, ETS)的国家。该体系于2013年启动试点,2016-2017年因经济危机暂停,2018年重新启动,并在2021年新《环境法典》中获得了更为坚实的法律基础。对于中国矿业和能源投资者而言,了解哈国ETS的覆盖范围和合规要求,已成为项目投资决策和运营管理中不可忽视的维度。

一、ETS的法律基础和最新发展

哈萨克斯坦ETS的法律基础在2021年新《环境法典》中得到了系统化整合(第5编)。该法典明确了ETS的目标(到203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水平上减少15%,这是哈萨克斯坦在《巴黎协定》下提交的国家自主贡献(NDC)中的承诺)、覆盖范围运行规则。生态和自然资源部(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экологии и природных ресурсов)是ETS的主管机关,其下属的环境监管委员会负责配额的分配和合规监督。

二、覆盖范围

2.1 纳入门槛

ETS的核心纳入标准是单个排放设施的年度二氧化碳当量排放量超过20,000吨(20,000 tCO₂e)。判断依据为上一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覆盖的温室气体种类为二氧化碳(CO₂),暂不包括甲烷(CH₄)和其他温室气体。

2.2 覆盖行业

ETS覆盖以下行业的排放大户(全国约130家最大排放企业):

中国投资者的实务判断:一个中等规模以上的铜矿选冶联合项目、大型金矿项目中的焙烧或高压釜氧化设施、以及任何配备自备火力发电站的大型矿山,几乎肯定会超过20,000吨CO₂/年的门槛,从而被纳入ETS覆盖范围。纯勘探阶段的钻探活动(使用柴油钻机)通常不会达到此门槛,但在勘探营地配备大型柴油发电机组时,应进行排放量估算以确认是否可能纳入。

三、配额分配机制

3.1 国家分配计划

每年由生态部制定并发布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配额分配计划(Национальный план распределения квот),确定:

3.2 分配方法

目前主要的分配方法有两种:

3.3 新进入者的配额

对于新建设施(如新投产的矿山或冶炼厂),运营者可在项目投产前向生态部申请新进入者配额(резерв для новых установок)。国家配额分配计划中通常预留一定比例的配额给新进入者。对于计划新建大型矿山的中国投资者,应在项目建设阶段就启动配额申请程序。

四、交易机制与市场

4.1 交易平台

碳排放配额交易在哈萨克斯坦碳排放交易平台(与欧亚交易联盟KASE的框架相连接)上进行。交易品种包括:

4.2 配额价格

哈国ETS的配额价格相对于EU ETS一直处于较低水平。2024-2026年,配额价格通常在KZT 500-1,200/吨CO₂(约合人民币8-20元/吨CO₂)。这一低价格水平反映了ETS的宽松程度,但也意味着未来配额收紧和价格上升的潜在风险。

4.3 碳抵消(Offsets)

哈国ETS目前允许使用国内碳抵消信用来满足部分合规义务(具体比例由年度国家计划确定),可抵消的项目类型包括:可再生能源发电、能效提升、造林/再造林等。但目前尚未建立国际碳信用互认机制。哈萨克斯坦正在《巴黎协定》第6条的框架下探索与国际碳市场(包括中国碳市场)的连接,但这一进程仍处于早期探索阶段。

五、MRV机制(监测、报告与核查)

ETS参与企业的合规义务通过MRV机制来确保:

六、合规与处罚

ETS参与企业须在每年4月30日前向主管机关提交与其上一年度实际排放量相等的配额进行清缴(履约)。履行完毕后,剩余配额可留存至下一年度使用(banking),或在交易平台出售。

未能在截止日前足额清缴配额的,将面临以下处罚:

中国投资者收购在哈资产时的ETS合规审核:在并购交易尽职调查中,应对目标公司在哈国ETS下的合规历史进行专项审查,包括:历年排放报告是否按时提交、核查是否通过、配额清缴是否足额、是否存在未了结的ETS违规处罚。此外,应评估目标设施配额缺口(实际排放量vs历史免费配额分配量)的规模,这对未来运营成本和现金流有直接影响。

七、中国投资者的策略考量

  1. 项目前期评估: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对项目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进行初步估算,判断是否超过ETS门槛
  2. 配额申请:新进入者应在项目建设阶段就启动配额申请,避免投产后因配额不足而面临被动购买配额的困境
  3. 技术选择:在选择工艺路线和设备方案时,将碳排放强度作为技术经济比选的指标之一
  4. 碳资产管理:对已纳入ETS的设施,指定专人负责碳资产的台账管理和交易策略
  5. 关注政策动态:密切关注哈国ETS配额收紧和碳价上升的趋势,以及哈国与中国在碳市场互联互通方面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