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章 股权融资的基本理论

一、股权融资的概念与特征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现有股东通过让渡部分企业所有权,以企业增资方式引入新股东的融资安排。股权融资所募集的资金,企业无须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但新股东将与原股东同等地分享企业的经营利润与资本增值。

在广义的企业融资体系下,融资方式可划分为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两大类型,二者在权利义务构造、风险配置及资本退出路径上存在根本差异。

(一)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所获资金具有长期性与永久性特征,企业无须向投资者返还本金,亦无固定的股利支付义务。股利的分配与否及分配数额,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与董事会决议。该等资金既可充实企业的营运资金,亦可投入资本性支出项目,用途较为灵活。

(二)债权融资

债权融资系企业通过借贷方式获取资金,企业须承担按期付息及到期还本的义务。债权融资的功能主要定位于解决企业营运资金的短期缺口,通常不适用于资本项下的长期投资。

二、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的比较分析

相较于债权融资,股权融资具有以下三项突出特征:

(一)长期性

股权融资所募集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固定到期日,企业无须承担到期归还义务。投资者成为公司股东后,其投入的资本即为公司自有资本,构成公司对外承担财产责任的基础。

(二)不可逆性

企业通过股权融资所获资金,无须向投资者返还本金。投资者若欲收回投资,须借助股权转让市场,通过向第三方转让股权的方式实现退出,而不能直接要求企业返还出资。这一特征使股权融资与银行借贷等债权融资在法律关系构造上形成根本区别。

(三)无负担性

股权融资不产生固定的股利支付负担。股利的分配与否及分配数额,由公司根据其经营需要自主决定。这一特征赋予企业在财务安排上的灵活性,尤其在经营波动时期,企业无须承受刚性付息压力。

三、股权融资的主要渠道

从融资渠道划分,股权融资主要包括公开市场发售与私募发售两种形式。

(一)公开市场发售

公开市场发售系通过证券市场向不特定公众投资者发行股票以募集资金的方式,主要包括首次公开发行(IPO)、上市公司的增发与配股等具体形式。公开市场发售须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设定的发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持续盈利记录、资产规模、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境内市场为例,申请发行股票的企业通常须满足连续三年盈利及一定的资产规模等条件。

(二)私募发售

私募发售系企业自行寻找特定投资人,通过增资方式引入新股东的融资方式。鉴于公开市场对发行主体设有较高的准入门槛,对于多数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而言,满足上市发行股票的条件存在较大难度,私募发售因此成为其进行股权融资的主要方式。


已是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