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投资促进法》外资限制行业清单与审批程序

📅 更新于 2026年8月📂 公司设立与投资准入⏲ 阅读约 9 分钟

一、韩国外资准入制度的基本框架

韩国对外国投资的行业准入采取"原则自由、例外限制"的立法模式。《外国人投资促进法》(FIPA)第4条授权以总统令(施行令)形式制定外国人投资限制行业清单。根据产业通商资源部(MOTIE)发布的《外国人投资统合公告》(외국인투자통합공고),在韩国标准产业分类(KSIC)的1,145个细分行业中,约60个行业(约5.2%)对外资有不同程度的限制——其中禁止投资行业约40个,限制投资行业约20个(具体数字每年有微调)。这一开放度在OECD国家中属于中等偏上水平,远宽于中国的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二、外资禁止行业(외국인투자 금지업종)

以下行业不对外国人(含外国法人)开放任何形式的投资,无论是绿地投资还是并购入股均不可行:

类别禁止行业主要法律依据
公共行政与国防立法、司法、行政机构、外交使团、军事设施运营宪法、政府组织法
中央银行与货币中央银行(韩国银行/BOK)、货币发行与管理韩国银行法
邮政服务普通邮政服务(우편물)邮政事业法
核能发电核电发电业务(원자력발전)原子力法、电气事业法
广播与传媒地面波广播(地上波放送)、综合有线广播放送法
新闻出版综合日刊新闻(日报)出版——外资持股上限30%(部分领域50%)新闻通信振兴法(此为限制,非禁止)
个人纠纷解决个人仲裁/调解服务(개인간 중재업)仲裁法、民事调解法
其他肉牛饲养(部分地区)、选举管理机构、国防产业特定领域各相关专门法

实务提示:上述禁止行业主要涉及国家主权、公共安全和核心公共服务领域,对大多数商业性外国投资(如制造业、服务业、IT等)不构成障碍。

三、外资限制行业(외국인투자 제한업종)——需经主管部审批

以下行业允许外资进入,但有持股比例上限或须取得主管行政部门的事先许可(사전승인)

限制行业外资持股上限审批机关关键限制条件
报纸出版(日刊)30%(综合日刊)或50%文化体育观光部须经新闻发展委员会审议
电视广播49%(综合编成频道/报道频道)放送通信委员会外国政府/外国人代表不得成为地上波广播的最大股东
有线/卫星广播49%(综合有线广播)放送通信委员会经许可制(一般有线为登记制,外资可100%)
电信基础运营商49%(KT——韩国电信公社外国政府/外国人合计)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SK电讯等主要运营商也有外资限制;外国政府持股(间接)禁止成为最大股东
航空运输49%国土交通部大韩航空/韩亚航空等定期航空运输事业
沿海/内河航运49%(内航旅客运输)海洋水产部船舶须为韩国船籍
远洋渔业需许可(어업면허)海洋水产部须获得渔业许可
肉牛饲养业50%农林畜产食品部须经许可
电力生产(核电除外)50%(韩国电力公社标准)产业通商资源部火力、水力、太阳能等发电事业外资可50%以下
新闻通讯社25%文化体育观光部联合通讯社(연합뉴스)

四、限制行业的审批程序——"外国人投资委员会"审查

对于上述限制行业的外资准入审批,标准流程如下:

  1. 预先咨询阶段(사전험원):外国投资者或代理律师向KOTRA Invest Korea或主管行政部门进行行业准入可能性的预先咨询。KOTRA会依据最新的FIPA施行令和统合公告确认目标行业是否属于限制行业,以及适用的持股上限和条件。
  2. 正式申请:向主管行政部门(如文化体育观光部、放送通信委员会、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等)提交外国人投资许可申请书,附投资计划书、投资者身份证明、资金来源证明、公司章程(投资后草案)等。
  3. 外国人投资委员会审议(외국인투자위원회):根据FIPA第27条,产业通商资源部内设外国人投资委员会(由企划财政部、外交部、法务部、放送通信委员会等各部副部长级委员组成),负责审议涉及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的重大外资案件。委员会通常会关注:①投资者背景(是否涉及外国政府直接/间接控制);②对韩国关键技术/国家安全的影响;③对国内市场竞争秩序的影响。
  4. 许可决定:许可(无条件)、条件性许可(附加持股限制/经营限制/安全措施等条件后许可)或驳回。
  5. FDI申报:取得许可后,按正常FDI流程进行投资申报和后续公司设立。

五、国家安全审查——近年强化趋势

2023年以来,韩国效仿美国CFIUS、欧盟FDI审查框架,显著强化了外资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根据2024年修订的FIPA施行令第5条之2,新增了国家安全审查触发标准:如果外国投资涉及以下领域,即使持股比例低于10%,也可能被要求接受国家安全审查:①国家核心技术(National Core Technology)——半导体、显示器、电动车电池、生物医药、航空宇宙等领域;②国防产业相关技术(根据防卫事业法指定的国防核心技术);③关键基础设施运营(通信网络、能源供应、交通枢纽等)。

对于中国投资者而言,这一趋势意味着在半导体、电池材料、AI算法等韩国优势技术领域的投资并购,将面临比以往更严格的审查。2024年的案例显示,韩国政府已否决了至少两起涉及半导体材料领域的中国资本收购案(未公开具体名称)。

🔍 实务建议:①在启动任何对韩投资前,务必进行行业准入合规审查——通过KOTRA Invest Korea查询最新行业清单,并请专业律师确认目标行业是否存在限制;②如果目标行业属于限制类,应预留至少3-6个月的许可审批时间;③对于科技类投资并购,建议在交易文件中加入"政府审批先决条件条款"(Condition Precedent——CP),将取得韩国政府外资审批作为交易交割的前置条件,避免因审批不通过导致的违约风险;④与中国"负面清单"制度相比,韩国的限制行业相对较少,但审批标准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不如中国——实务中须加强政府沟通。

六、与中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比较

整体而言,韩国对外资的行业开放度高于中国。中国2025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仍有31项限制措施(自贸试验区为27项),涉及汽车制造(50%已取消)、增值电信、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文化传媒等多个领域。相比之下,韩国仅在约20个行业中保持外资持股上限,且制造业几乎完全开放。但在国家安全审查方面,韩国有迅速向美欧看齐的趋势,尤其是针对半导体、AI等高科技领域的中国投资——中国投资者应有清醒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