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10%)与个人所得税综合体系详解

📅 更新于 2026年8月📂 税务筹划⏲ 阅读约 9 分钟

第一部分:增值税(附加价值税/부가가치세)

一、增值税基本框架

韩国《附加价值税法》(VAT Act/부가가치세법)于1977年实施,采用与欧盟和中国类似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基本税率10%——自1977年至今从未调整,稳定性极高。与中国增值税(标准税率13%,另有9%和6%两档低税率)相比,韩国VAT税率结构更为简洁统一,但没有起征点——这是最重要的差异。

二、纳税义务人与登记义务

三、VAT申报与缴纳

课税期间申报期限缴纳期限
第1期确定申报(1月1日-6月30日)7月1日-7月25日7月25日
第2期确定申报(7月1日-12月31日)次年1月1日-1月25日次年1月25日

除此之外,还有预申报制度(예정신고):每季度(1-3月、4-6月、7-9月、10-12月)结束后的25日内进行简易预申报,按预申报期的实际交易计算预缴税额。最终在确定申报时,预缴税额可抵免。这一制度比中国的"月度/季度申报"更为频繁。

四、电子税单制度——韩国VAT管理的核心技术手段

韩国自2011年起全面强制实施电子税务发票(전자세금계산서, e-Tax Invoice)制度:法人事业者之间、法人与个体事业者之间的所有交易(除消费端零售B2C外),必须通过国税厅指定的系统(www.esero.go.kr)或经认证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具和传输电子税单。未按时开具或传输电子税单的,处以未开票交易金额1%的加算税(罚金),且该交易金额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中国投资者的实务影响:在韩国经营的企业必须建立电子税单自动发收系统——将公司的ERP/会计软件与韩国电子税单系统对接(韩国主要ERP系统如Douzone/더존비즈, Ecount/이카운트等,提供标准的数据接口)。不能依赖"纸质发票"——在韩国B2B交易中,纸质发票无法用于进项税抵扣。

第二部分:个人所得税(所得税/소득세)

五、韩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框架

韩国《所得税法》(Income Tax Act/소득세법)采用综合课税+分类课税的双轨制。综合课税涵盖六类所得:利息所得、配当(股息)所得、事业所得(个体经营利润)、勤劳所得(工薪)、年金所得、其他所得——合并计算后适用累进税率。不动产转让所得、退休所得、山林所得等适用分类(分离)课税。

六、综合所得税率表(2024年起适用)

课税标准(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 1,400万韩元(约7.4万人民币)6%
1,400万 — 5,000万韩元(约7.4万 — 26.3万人民币)15%
5,000万 — 8,800万韩元(约26.3万 — 46.3万人民币)24%
8,800万 — 1.5亿韩元(约46.3万 — 79万人民币)35%
1.5亿 — 3亿韩元(约79万 — 158万人民币)38%
3亿 — 5亿韩元(约158万 — 263万人民币)40%
5亿 — 10亿韩元(约263万 — 526万人民币)42%
> 10亿韩元(约526万人民币以上)45%

此外,还须缴纳地方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额的10%),最高综合边际税率可达49.5%(45%+4.5%)。与中国PIT(3%-45%,七级累进)相比,韩国起征级距更低(1,400万韩元≈7.4万人民币即达6%),但各级距的分界点按韩元计值更低,相当于韩国的中产阶层比中国的中产阶层更早触及较高税率区间。这对于从中国外派至韩国的高管有一定影响。

七、勤劳所得扣除——减轻工薪族负担

韩国的工薪收入在计算课税所得前享有勤劳所得扣除(근로소득공제),按累计比例计算,工薪越高扣除比例越低——这是韩国所得税制度的特色:

这一制度在实质上使得低工薪阶层的综合所得税负极低,而高工薪阶层则逐渐趋近边际税率。

八、外国人的个人所得税特殊规则——"5-19%单一税率选择权"

根据所得税法第122条之2及租税特例制限法第18条之2,在韩国工作的外国人(不包括韩国国籍的海外侨胞)可以选择以下两种征税方式之一:

对于年薪在7,000万韩元(约37万人民币)以上的外籍高管,选择19%单一税率通常比综合累进税率更优惠;对于年薪较低者,综合累进税率(含勤劳所得扣除)通常更低。建议每位D-8/E-7签证的外籍员工在首次年底结算时进行两种方式的计算比较——由税务师辅助确定最优选择。

九、居住者 vs 非居住者——影响全球课税

居住者(거주자):在韩国有住所(주소)或居所(거소)且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个人,或在韩国有1年以上居住意思的个人。居住者就全球所得在韩国纳税。

非居住者(비거주자):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个人。非居住者仅就韩国来源所得(在韩国境内获得的勤劳所得、事业所得、不动产所得等)在韩国纳税,按照适用于非居住者的规定(所得税法第119条-第126条之2)。

重要缓冲期:持D-8或E-7等就业签证首次来韩的外国人,在前5个纳税年度内即使满足居住者条件,也可选择仅就韩国来源所得纳税(即"非居住者同等对待")——这是一个鼓励外国人才来韩工作的政策。5年后则自动适用全球课税。

🔍 中国投资者实务建议:①增值税无起征点的特点意味着所有在韩企业从第一笔交易起就须进行VAT登记和电子税单管理——应在公司设立后立即完成VAT登记并建立电子税单系统;②应充分利用19%外国人单一税率降低外派员工税负——但须注意这一选择放弃了所有扣除(含社会保险费扣除),需由专业人士精确测算;③韩国国税厅对中国人驻韩人员的税务居住者身份认定近年日趋严格——如果在中国和韩国都有住所、往返频繁,可能被韩国认定为居住者从而引发全球课税问题,建议提前做好税务居住者身份规划。